俗曰:家丑不宜外扬,但在某种情形之下是个例外,不敢外扬,自己反而成了受害人。
法律还不够严,强奸犯应该处以死刑,尤其是强奸亲生女儿者,因为一想就呕心,永远都不能原谅。
虎毒不食儿,为啥对自己的血肉也有兴趣?实在想不通。敢问政府,敢问法官,至少强奸亲生女的,应当先判打鞭再死刑。
不明白心灵严重受伤害的小孩,如何忘记这一段恐怖的梦魇,以后又如何让心智正常发展?这,简直是彻底毁灭。
于是,对付禽兽父亲,死刑一百回也不为过。
有一种人,表面上是好爸爸、好阿公,并没严重到如上所说,但同样混蛋上万公斤,哈!
静静告诉你,天下有很多阿公级的色狼,未必就会犯上强奸罪,不信?问问曾经当过义工的女孩即可知。
阁下可曾遇过色眯眯的邻居,儿孙都满堂了,两只脚差不多都要进棺材了,偏偏你开门,他也开门(他压根儿没出去,只是打开木门)。干啥?哈,他老人家那两只色眼,再加上那张半生不死的土灰脸,只是站在门口盯着你、打量你,直到你下楼或电梯门完全关上为止,一点礼貌,一点人类应有的尊严与羞耻都没有!
你气?哈,效果不大,他也明知你在生气,明知你深痛恶绝,硬是死性不改,一如既往,装痴装傻装呆,任你气个够、气个饱、气到上吊也没关系。
阁下可否知道,混蛋这两个字,没有生命,没有国界,更没有年龄之区分。上了年级的恶棍恶鬼,手法更恐怖,刘红梅分尸案就是一例。
当然,未必上了年级的胡须汉,统统都是坏人,也有男人被女人诈骗钱财,但阁下若具孙悟空阴阳眼,真金假玉,马上原形毕露。
谁对谁错不重要,只知道-- 骗?若是几十块,那是真的被骗了;若是几十千?谓之心甘情愿‘上当’去!
于是,老阿伯的公积金,被女人‘骗’去几万块,你同情?或者为他痛哭三天,鼻涕一把、泪一把?哈。憾人的故事,大炮最长最猛最缤纷,理所当然,射程也最最远。
一个大男人,半夜三更,有个女人闯进他家门,再把他的孩子抱上楼,然后抛去楼下,真的来不及追赶,来不及抢救?真的当时正在睡觉?
无赖的大混蛋,自己怕死也怕老婆死,可怜无辜的小生命,惊惧惶恐之下又遭殃了。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呀?法外逍遥,原来人也会学鬼说话,似模似样,太棒了!
自古男人多造恶,天荒地老都是。牛马不知脸长,行为不俭,厚颜无耻的老阿伯,还得劳动警方上门抓人,之所以混蛋永远没有年龄之分。
鞭刑其实不应该有年龄的限制,或者至少必须调高年龄的限制( 本地五十以上可免受鞭刑 )。如:鞭刑可随年龄的增加而递减,直到六十五岁。五十到六十(其实好多蛮强壮的,仍能伤人打人),最高刑罚六下;六十到六十五岁,最高刑罚三下,因为六十未到的‘年青阿伯’,还是有本事去做那些不费太多气力的犯法事,你说呢?
天下不可思议的事,不可思议的人,一如天上的繁星,数也数不清。噢,对了,蓦然想起,菩萨肯定也有烦恼,只是不似小我之这般的多,这般的密,只因太空闲,观察太入微,入菌,嘴巴太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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